2012陕西省选聘1000名大学生村官任职公告(3)
3、资格复审和面试(8月上旬)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不足1:2但高于1:1.5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低于1:1.5的,按1.5:1的比例相应减少该岗位选聘数量,余出的选聘计划,各市(区)具体确定2-3天时间由考生现场报名,根据成绩顺序现场调剂到本市其它县(市、区)的同类岗位。面试前要对报考者所持证件及资料进行审查并与报考信息进行比对。资格复审没有通过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侧重考察考生的有关基本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理工作关系的能力。
考生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项合计按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8月中旬)体检工作。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数量与选聘计划的比例为1:1。体检由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考察工作。着重考察考生的政治表现、道德修养、学习态度、组织能力、纪律观念等情况。
5、报批和公示(9月初)
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省委组织部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统一公示,同时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生,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9月上旬)
各市(区)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组织部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接到聘用通知的高校毕业生应在10日内到所应聘的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或因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出现的缺额,在1个月内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7、培训上岗(9月15日前)
各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对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进行为期5天左右的岗前培训。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于9月15日前将选聘人员分配到村任职。
附件:陕西省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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