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宁夏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招聘人员简章(2)
4、参加笔试的相关要求
招聘本科学历(含本科学历具有硕士学位)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笔试。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同一岗位招聘1名报名考生达到1:10以上的,或者同一岗位招聘2名及以上报名考生达到1:6以上的,报考者需增加笔试,但笔试成绩仅用于确定面试人选而不记入总成绩。
5、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子女加20分;回族考生加5分。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
需要进行笔试的岗位,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先进行面试的岗位,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宁夏教育电视台播音员笔试)的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的1:3比例时,报经自治区教育厅2012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
3月24日至25日,分别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3、面试分值
考生在参加各单位的面试时,试讲、实操和实播的具体时间、内容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实际确定(笔试后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分值为100分。
教育电视台先组织考生面试后再组织笔试,分别依次与其他3个招聘单位的笔试、面试同时进行。
(四)成绩计算
招聘本科学历人员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40%+面试成绩×60%;
招聘播音员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3]×30%+面试成绩×70%;
招聘硕士研究生人员的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拟定参加体检人员,经厅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时间、地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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