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招聘15名消防文员公告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招聘15名消防文员公告已经公布,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招聘15名消防文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文员队伍建设,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试行)》相关要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5名消防文员,从事为消防总队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自愿从事消防文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纪律观念强,能够服从组织分配,保守工作秘密。
(三)能操作常用的办公软件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并通过招聘消防文员的体检和心理测试。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七)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资格者优先录用:
1、符合专业条件的退役消防战士和其他退役军人,地方职业学校消防毕业生;
2、持有国家统一颁发的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的或计算机专业毕业的;
3、具有与消防监督业务、计算机硬件维护管理和办公文秘等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的且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
4、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相关消防资质证书的。
二、招聘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理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下载打印报名表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考者可登陆宁夏消防总队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公众微信号,以及智联招聘等社会招聘网站下载报名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贴一寸蓝底免冠照。
(二)报名
1、时间: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至9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消防总队(中山公园北门对面)
3、联系人:李浩,13409504447,0951—5057620。
4、携带材料
报考人员本人于报名当日须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同时携带电子版)及相关材料到宁夏消防总队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包括:
=1\*GB3①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同时携带电子版,录取后另交3张电子版);
=2\*GB3②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同时携带电子版);
=3\*GB3③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所在社区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明;
=4\*GB3④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