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浏阳市卫生局选调卫生绩效考核中心人员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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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卫生局
关于公开选调卫生绩效考核中心工作人员的
公 告
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绩效管理,浏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浏阳市卫生绩效考核管理中心,为市卫生局管理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24日
二、报名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北正北路2号花炮女神处)
三、选调条件
1、思想品德好,原则性强,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执行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浏阳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职人员。
3、财经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财务工作三年以上,计算机操作熟练,文字和电子表格处理能力强。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财务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选调程序
1、自愿报名: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带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资料到指定地名。
2、资格审查:由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
3、笔试: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不得低于3:1,低于3:1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4、面试:根据选调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程序、标准等均按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实行一次。
6、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市卫生局进行考察。
7、人员确定: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者,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调配手续。
五、工作要求
1、本次选调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在整个选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联系电话:0731-836254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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