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表要求的相应岗位的开考比例,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相应开考比例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2年8月5日(上午8:30-11:30)。
(三)笔试
教育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二门,每门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农村中小学教师和幼教、特教岗位笔试的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占70%);报考职教中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和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为一张试卷,占70%)。
卫生事业单位笔试科目为二门,每门试卷总分均为100分。
笔试内容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占50%)和医学相关专业知识(占50%)(其中乡镇卫生院学历要求为专科岗位笔试只考医学公共基础知识,占100%)。
报考教育事业和卫生事业单位中,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免笔试。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的相应开考比例的倍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淮阴区教育局、淮阴区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2、卫生类事业单位岗位,采取专业化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方式;面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