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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威海市公开选拔青年干部简章

2012-07-25 14:51  |  未知  |  责编:管理员 点击收藏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更好满足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和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需要,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及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同时符合各选拔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的具体职位、数额及资格条件如下:

  1、共青团威海市委书记1名,要求35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下同),任副县级职务满1年或正科级职务满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2、共青团威海市委副书记2名,要求32岁以下(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其中30岁以下的至少1名(1981年9月1日后出生,下同),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3、副县级后备干部20名(其中女干部不少于3名,非中共党员干部3名),要求35岁以下,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3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干部身份。

  4、正科级后备干部20名(其中女干部不少于3名,非中共党员干部3名),要求30岁以下,参加工作满3年(2009年8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放宽到满1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干部身份。

  以上各职位报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8月31日。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省属驻威单位)中符合条件的正式人员均可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选拔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选拔后备干部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通过威海组工在线网站(http://www.whzzb.gov.cn)和《威海日报》公开发布简章,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在单位、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统一报送有关材料。报名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干部主管部门印章,并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任职通知复印件各一式两份、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张。符合报考共青团威海市委书记、副书记的人选,可同时选报一个职位。

  2、资格审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报市委组织部复审,复审合格的核发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报考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考选资格,记录在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选拔数量1:6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进入履历业绩评价人选。若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的人选不足18名,可适当降低该类别的分数线。

  4、履历业绩评价。进入履历业绩评价的人选填写《干部履历业绩评价表》,经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后分别在现工作单位和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并报市委组织部(附电子版),由其根据人选的任职经历、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履历业绩评价。《干部履历业绩评价表》必须如实填写、认真审核,如内容失真失实、弄虚作假,凡有举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干部诚信档案,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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