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都江堰市公招公益性幼儿园教师和校医的公告
2012年都江堰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幼儿园教师和校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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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及我市公益性幼儿园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公益性幼儿园教师及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在编在岗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2、公开招聘应具备条件:
(1)年龄:35周岁(1977年8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2)学历: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及从业经历: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及从业经历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幼儿园教师岗位75个
面向社会公招75人。
(二)校医岗位5个
面向社会公招5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都江堰市2012年公招幼儿园教师和校医岗位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方式。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7月25日至8月4日。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者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职位
照片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由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都江堰市教育局负责进行网上初审。报考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应及时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2年8月4日23:59。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2年8月5日23:59。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2年8月8日至8月9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报考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以50: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百分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或《医学基础知识》(校医岗位)。成绩(百分制)分别按照50:50比例计算笔试成绩。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1:3。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至1:2。岗位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2年8月6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7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也可于2012年8月9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服务于成都地区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志原者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所在区(市)县大学生志愿者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服务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于2012年8月6日17:00前交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加分手续,咨询电话:(028)89141032、89741026。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2年8月17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6.查分申请: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8月19日至8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申请查分。
(二)资格复审
1.复审通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面试开考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复审名单、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
2.复审方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及《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3.复审要求:资格复审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3.面试比例:1:2。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放宽面试比例。
4.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总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于2012年8月24日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布(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服务期间不得调离本市。
八、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都江堰市人社局(028)89741032 89741026
监督电话:都江堰市纪委、监察局(028)8713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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