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甘肃省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无有效身份证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中小学教学岗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服务生需提供服务所在县(区)团委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2)“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生需提供县(区)人社局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3)在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和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的毕业生需提供县(区)人社局关于服务时间和考核合格的证明。
(4)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的毕业生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二女户光荣证》、家庭户口簿、乡镇计生站的证明并经乡镇政府、县(区)人口局逐级审查合格。
(5)天祝县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
4.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应聘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5.近期2寸同底彩色免冠证件照6张。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相关材料,由县(区)招聘办负责审查,具体工作由县(区)人社部门牵头,实行分工负责制。毕业证和“三支一扶”服务生、“进村(社区)”服务生、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及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一线服务生材料由县(区)人社局审查,“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服务生材料由县(区)团委审查,身份证、家庭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登记卡由县(区)公安局审查,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县(区)教育局审查,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家庭材料由县(区)人口局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查中审查通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报考费
标准为100元/人,由县(区)招聘办负责收取,出具当地财政部门认可的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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