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天津市级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通知
根据《天津市2012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
通过笔试列为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8月9日—8月15日期间到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机关通知为准),同时领取遴选机关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需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1份)
(3)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的《报名推荐表》(1份)
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正反面)前,在控制面板中双击“Internet选项”进入“Internet属性”,点击“高级”选项卡,将“打印背景和图像”选中,即可打印出表格线。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等
(6)个人近2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以内,一式8份,并附电子版。版式为:A4纸,上下左右边距分别设为3.6cm、3cm、2.8cm、2.8cm;主标题为“XXX同志业绩报告”,2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居中,一级标题17号黑体,二级标题17号楷体,正文17号仿宋,行距为固定值30磅。)
二、心理素质测评
报考市委教育工委的人员,需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统一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评,不按时参加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时间:2012年8月15日(周三)上午9:00—10:20
地点: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宣传教育中心一号楼501室(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尖山路与黑牛城道交口附近)
三、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统一于8月18日(周六)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遴选机关通知为准。
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必须按照遴选机关要求的时间到考场报到。上午抽签完毕后,或者下午12:00前未到考场报到的,不允许参加面试。
2、应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3、应考人员须遵守面试纪律。入场前须将通讯工具关机,交由工作人员妥善保管,待当天面试结束后返还。
四、其他形式测试
部分遴选机关设置了专业测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请应考人员按照遴选机关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