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商业技师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
2、职业能力测试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学院提前1天布置相应的教学内容进行试教准备。试教过程中,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综合测试,总分为100分。
3、成绩
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50%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的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76729,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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