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太原市招录乡镇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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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携带各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12年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山西省2011年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于9月10日报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3、笔试和面试。
(1)笔试实行全省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
大学生村官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2)面试: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5、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上报省委组织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6、初任培训。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对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监督电话:0351-2020943
附:
1、山西省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
2、山西省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2年太原市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太原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
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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