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口计生局招聘普通雇员1人公告
备考交流群:186502458
报名时间:2012年9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六楼627室(龙岗区人口计生局会议室)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局批准,龙岗区人口计生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计生服务中心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有关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符合拟报名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身体健康;
(四) 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A类或B类);
(五)符合雇用主管部门及《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2年9月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二)地点:龙岗区海关大厦西座六楼627室(龙岗区人口计生局会议室)。
(三)采取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备以下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人口计生局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2、雇员合格证原件及复 印件;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6、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7、政治鉴定;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四)报名注意事项:1、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相关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五)此次招聘最高年龄及工作年限的计算均截至2012年 8月31日。
四、面试
成功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者,由区人口计生局通知面试。面试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在面试开始前提前30分钟凭本人身份证进入招聘单位候考场。未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场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依考生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拟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区人口计生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人口计生局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拟雇用人员。
六、雇用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lg.gov.cn)网上公示7天。
七、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对考核、体检、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区人口计生局报区人力资源局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八、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聘要严格遵守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招聘的规定进行;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聘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区人口计生局咨询电话:28948138,28948195。
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28905246。
九、本公告由龙岗区人口计生局负责解释。
龙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实习编辑:黄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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