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2016年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1号3楼。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广州城乡建设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人数
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
(四)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2016年11月30日为界,如:年龄限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0年11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本科生报考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资历以及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1号3楼。
(二)报考人员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并于报名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rsc@gzcc.gov.cn.
(三)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
(五)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式进行。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陆查询。
5、免笔试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不安排笔试。
(二)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1、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具备面试资格的考生。
2、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免笔试考生均可参加符合开考比例岗位的面试。
3、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4、向面试对象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