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部分学校招聘100人公告(3)
(一)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
2.笔试于2012年10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4.笔试成绩于2012年10月16日前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njmg.gov.cn/site /ldbzj)上公布,请报考者直接在网上查询。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由本人于2012年10月19日下午14:30—18:00凭身份证、准考 证到剑阁县人才服务中心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10月22日前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cnjmg.gov.cn/site/ldbzj)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 织部、省民政厅、省人事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等文件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 〔2010〕4号)等文件精神,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期满(两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或优秀)的大学生干部,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每工作满1周 年,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评为优秀指的是表彰优秀,不含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在现场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报名点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在审查部门留存。
(三)面试
1.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工作。面试实施方案由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于2012年10月25 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试方式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 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cnjmg.gov.cn/site/ldbzj)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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