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下半年北京市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公告(2)
五、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北京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jpta.gov.cn),面向社会统一公布。2012年9月17日,考生可以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其是否进入面试。
面试将于2012年10月10日至2012年10月14日进行,面试工作由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如个别招录职位在报名结束时,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可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现有考生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不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时,应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均低于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则该职位取消录用。
专业科目考试由各招录机关根据招考职位要求自行组织,进入该职位面试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科目考试。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占50%,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情况将在市级招录机关、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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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doc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