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竞争性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六)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统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考察。
(七)研究决定。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各类别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在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适用试用期制的,实行一年的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级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按规定程序免去所任职务。
本公告由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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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871—12380
附: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