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2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
2012年9月14日《泸州 市 关于2012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四川省2012年度下半年公务员招考工作的启动。和去年相同,四川上半年参加了全国17省市区的联考,而下半年则仅为全省“四级联考”,即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时间有2011年10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调整到了今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11月4日)。为了能够让广大考试在第一时间获得招考信息,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辅导专家也在第一时间对官方公布的公告进行全面透彻的分析,以帮助广大考生准确全面了解本次四川省招录公务员的相关信息,帮助考生顺利报考。一、招考对象: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对象中“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9月18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2年9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 年龄在18—35周岁(1976年9月18日—1994年9月18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他年龄条件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9月18日。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网络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
四、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的缩减该职位录用计划。
五、分数核算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 +《申论》成绩×35% +笔试加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