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莱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同一岗位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自理(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报到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公示网址: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lysrsj.gov.cn)
咨询电话:0535-7286793
监督电话:0535-3365512
附1:莱阳市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补充)
附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附1
莱阳市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补充)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备注 |
西医临床 | 3 | 西医临床类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
预防医学 | 1 | 预防医学类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
中医临床 | 2 | 中医临床类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硕士及以上学位 | |
合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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