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东营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年轻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副县级年轻干部。
一、职位和数量
这次共公开选拔副县级年轻领导干部12名,其中,团市委副书记2名。
二、资格条件
东营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和条件者均可报名:
1、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年龄在35岁以下。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2岁以下、中共党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年龄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12月31日,职级时间计算截止2012年8月3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使用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方法步骤
按照发布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和实绩考核、研究任用的方法和步骤进行选拔。
(一)发布简章。通过东营市政府网站(http://www.dongying.gov.cn)和《东营日报》发布公开选拔简章。
(二)组织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类职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在报名登记表、推荐人选名单上签注意见并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对"同意报考"率低于80%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主要包括:《东营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年轻干部推荐人选名单》、《东营市公开选拔副县级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版),报考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证明任职(级)时间的任职通知(市直单位科级干部还需提供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的科级干部审批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两份,1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彩色照片两张(附电子版)。报名有关表格及填写说明可登陆东营市政府网站或政务内网下载和查询。
(三)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选职位数达不到10:1的,相应减少该职位选拔的数量。资格审查贯穿于选拔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拔的资格。
(四)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试题委托市外专业机构命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员与公选职位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职位分别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笔试、面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40%、40%.
(五)组织考察和实绩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公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主要采取实地考察和实绩考核的方法进行。考察结果量化为具体分值,占综合成绩的20%.
(六)研究任用。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和拟任职务,并进行公示。
对公开选拔的县级干部实行1年的试用期(按法律或章程规定履行程序任职的,参照实行),除2名团市委副书记外,试用期间安排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由原单位按原职级安排工作。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报名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