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松溪县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建设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推动松溪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4名副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范围
全县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4个,具体如下:
1、松溪县副乡(镇)长提名人选2名;
2、松溪县乡(镇)司法所所长2名。
以上职位,全部面向松溪县公开选拔。
二、报名的资格、条件
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以下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松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3、具备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报考松溪县副乡(镇)长提名人选职位,工作年限满4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年限满2年(选聘生转为选调生后工作满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工作年限满1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2)报考松溪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所长职位,工作年限满4年,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松溪县乡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在乡镇工作满3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②松溪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并任下派村(居)书记满一届,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岗位服从组织安排。
上述学历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党校管理部门等承认的各种学历,不包括"相当大学本科(专科、研究生)学历水平"的学历;学科分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2年秋季)》为准;专业技术职称以政府人事部门审批颁发的证书为准。
报名人员工作年限、任职时间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考试录用(招聘)试用期未满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曾被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情况的。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及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阶段。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1日8:00至2012年10月24日17:30.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南平"政府门户网站的"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http://kjgkxb.np.gov.cn)报名。每人限报南平市所有县(市、区)的一个职位,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后,公选职位人数为1名的,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人数不足10人时,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拔,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公选职位人数为2名及以上的,符合该职位报考条件人数与该职位公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0:1,按10:1比例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如:公选某职位人数为2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只有19人,则重新确定实际选拔人数为1名)。
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需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人员身份(岗位)、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初审材料需在10月26日前送达(或寄达)松溪县公选办(公选办设在松溪县委组织部干部一室)。
2012年11月8日前,资格初审结果将在"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公布。资格初审合格者于11月14日后从"南平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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