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二)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历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给予准考证。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第一名有2人及以上面试成绩相同的,将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布,并由党政办通知参加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核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由院党委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六号桥市农科院,邮编:3150400
网址:www.nbnky.gov.cn
E--mail:jnbnky@163.com
联系电话:0574-87930885
传真:0574-87926519
联系人:张老师
宁波市农科院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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