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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2-11-17 14:11  |  淄博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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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青年路377号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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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人员。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3日后出生),周村区1996、1997年招聘的农技人员,1997、1999年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周村区常住户口、周村区生源以及2012年11月16日前在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卫生岗位医学影像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淄博市常住户口、淄博市生源的派遣期内(2010、 2011年毕业和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报考B类卫生岗位医学影像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列入国家 “211”工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6、周村区1996、1997年招聘的农技人员,1997、1999年招聘的社区工作人员,被省、市选聘到外区县的从事基层服务的周村区生源的毕业生和周村区在岗服务或曾在周村区服务的省、市、区选聘到基层服务的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按该专业报考相关岗位;

  7、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012年全日制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学历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人员的学历认证材料须在2012年11月23日前取得。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专业)及有关具体要求,详见:《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专业)一览表》(附件1)、《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附件3)和《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各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类别目录(研究生)》(附件4)。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25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周村区青年路377号人社局办公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533-6195233 0533-6126180

  3、报名要求:

  (1)考生登陆www.zhoucun.gov.cn(中文实名:周村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打印《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均为A4纸),根据所学专业和招聘计划填写《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在《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字。

  (2)报名时本人携带填写好的《201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两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周村生源)、毕业证,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往届毕业生还需持人事代理部门意见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因本人提供信息有误而影响考试聘用,责任自负;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70元/人(面试前收取);体检费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持有效期内《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毕业生、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查。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再次进行严格的资格复查,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提交报名时的所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拟聘用岗位、学历、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时报考岗位栏统一填写岗位代码。不按规定填写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加分政策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省市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服务社区大学生”及周村区选聘的到“村(社区)服务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笔试成绩加6分。此类考生报名时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毕业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服务社区大学生”及周村区选聘的到“村(社区)服务大学生”,报名时要出具区(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12年11月27日前到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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