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北沧州献县县直、乡镇事业单位招26人公告
报考交流群:219175416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至11:00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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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渠道,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的《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沧人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为献县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有关乡镇政府等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招聘岗位、范围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2012年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通过献县政务信息网查询报考信息:献县政务信息网(www.xianxian.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献县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学历条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具有就业报到证;
7、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等其他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考生可登录献县政务信息网下载并持《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连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相关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6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如下: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至2012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报考资格审查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少数紧缺专业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