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重庆市长寿区第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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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长寿区2012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职称等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现役军人;(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未满服务期,也未在报名前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市选派大学生;(10)长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长寿区文广新局和长寿区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岗位,其余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只能凭已取得的大学毕业证书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区(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之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报名地点
长寿区人事考试培训中心(长寿区桃花新城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四)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
要求工作经历的由单位出具工作证明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签章的《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用人单位、区人力社保局、纪委审查合格后,填写《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缴纳考务费,并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