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蚌埠禹会区招聘2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依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内容及分值。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从事招聘职位业务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招聘考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招聘考试总成绩分别在禹会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五)体检
1. 体检对象的确定。按各招聘职位名额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录用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
(六)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政审对象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
对拟聘人员在禹会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聘用与相关薪酬待遇
1、聘用及待遇。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安排在区农林水利委员会工作。首聘聘期壹年,其中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标准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标准核定。
2、聘用人员在聘期内由区农林水利委按照相关《禹会区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
3、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四、纪律监督
禹会区纪委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52-4013249(禹会区纪委办公室)
五、本简章由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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