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在泰州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审核
对面试人选,由高新区人社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对考生报名时所缴材料进行资格复核。复审合格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
面试由高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每个面试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官分组及考生面试顺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根据综合成绩,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人才网公布。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职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高新区人社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
按照招考相关政策和本《简章》的有关要求,在考试成绩及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州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填写《泰州医药高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政审考核表(一式三份)、毕业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职位所需证明材料,报高新区人社局审批,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被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考生按招聘程序在聘用前或聘用后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经高新区人社局批准后,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聘用人员均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管理范畴。如果所在单位符合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条件并获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聘用的人员将分流到相同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如不服从安排,则终止聘用关系,本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23—89690236、89690235(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处)
监督电话:0523—89690129(中共泰州医药高新区纪工委)
指定网站:泰州人才网(http://www.tzjob.com)
附:《泰州医药高新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