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西宁黄南州教育局招聘90名教师公告(2)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各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由州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01号)严格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对因体检、政审、举报后审查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则从达到符合报考条件该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九、优惠政策加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在青海省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由本人提交相关证书、材料原件,经验证并公示无异议,报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方可给予加分。
十、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招聘《公告》发布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qhhrss.gov.cn/)、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qhpta.com)、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聘用等情况在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四)本公告由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点咨询电话:
黄南州人事考试中心 0973—8721698
尖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73—8732423
泽库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73—8752019
河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0973—8762357
监督电话:
黄南州纪委(监察局) 0973—8722566
黄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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