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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郓城县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2-12-11 13:48  |  山东人事考试网  |  责编:admin 点击收藏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业务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费用:每人70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能测试

  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能素质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结果,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政审范围人选,如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高、笔试成绩高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予以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政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经领导小组批准,可从应聘的其他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方法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结果,按照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郓城县公开招聘公安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

  九、监督检查

  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将通过相关网站及其他媒体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标准条件和工作程序,严明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招聘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郓城县事业单位的任何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十、本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3334403 3334317 6523249 6523025

  郓城县公开招聘

  公安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12月10日

  附表: 2012年郓城县公安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

性别

学历

专业

特巡警

12

男性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狱医

1

男性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及相近专业

宣传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不限

注:公安类专业20名计划已在警察院校签约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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