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淮安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2)
(三)面试
根据参加同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平面设计岗位按《理论知识》考试占40%、《实践操作》考试占60%的比例合成),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进入面试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面试通知前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采用专业化面试方式(平面设计岗位加试摄影技术,占面试成绩的30%)。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平面设计岗位按面试成绩占70%、加试摄影成绩占30%合成)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顺序以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察不合格情形参照《2012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政府人事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0517-8594031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本简章由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江苏淮安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