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淮安市盱眙县食品药品监督稽查大队招聘公告(2)
(三)面试
1、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由县药监局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替补。参加面试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面试的考生按100元/人缴纳面试费。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2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均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考生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聘用后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县纪委:0517-88220536
县委组织部:0517-88288405
县人社局:0517-80910771
本简章由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2年盱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盱眙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