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聊城市莘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评委全部异地聘请。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县公安局保安和社区协警的考生,面试后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在莘县人事信息网、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考核人员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核。
六、公示、聘用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莘县人事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异议的,县直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站所、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局保安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应聘用手续;社区协警、计生站服务人员由所在乡镇(街道)或单位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转入人才市场重新就业。
七、其他事项
1、考试总成绩公布后,在公示期内,因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按规定进行递补。公示期满直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执行。
3、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简章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莘县县委组织部:7321346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321297
监督电话:
莘县监察局:7321651
附件1:《2012年莘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