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常州市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三、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和专家评审考核的考试考核方式。具体详见岗位简介表。
(一)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围绕岗位的专业知识和理论知识。不指定复习大纲教材,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专家评审考核(100分)
邀请专家组成评审考核小组,围绕岗位工作要求,对考生进行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有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专家评审考核人选。无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确定专家评审考核人选。专家评审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专家评审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有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50%、专家评审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无专业知识笔试的岗位按专家评审考核成绩计算。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家评审考核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及考察
1、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当职位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义后,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招聘咨询
由相关单位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
常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0519)86619903
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0519)85119633
常州市城乡建设信息中心:(0519)85508325
八、管理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5682056。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