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事业单位招聘10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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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县实验中学食堂一楼(下塘)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根据《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依照用人单位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9名,面向“大学生村官”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职业道德高尚。
2.永嘉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见附件1。
4.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岗位,仅限公开选聘到我县农村、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仍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参加我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时间视同在农村、社区工作时间。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专业审查依照《2012年永嘉县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修改版)》(见附件3)。
6.身体健康。
7.县内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县内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报考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差额事业人员只能报考全额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工作人员不能再报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事业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有其它要求的要提供相应材料;
2.单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
3.报名表;(从永嘉人才网www.yjrc.com.cn下载)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岗位的,须事先填写《永嘉县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见附件4)并在2012年12月20日以前到有关单位签署意见,逾期后果自负。
(二)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三)同一岗位招聘名额与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四)有工作经历或资格资质年限要求的,均以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五)考务费40元。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和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的人员免收考务费。
(六)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对因取消招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前改报其他职位。
(七)报名地点:县实验中学食堂一楼(下塘)。
(八)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1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九)领取准考证地点: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县实验中学综合办公楼),凭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缴费发票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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