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计算办法
(1)全额事业单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卫生系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总成绩末位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程序。
4、优惠政策
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公益和见习岗位考生以及符合国家其他优先安置政策人员,可按照工作年限予以加分,每年1分,最高不超过3分,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三)考核
考核人员按招聘计划总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由招聘办公室组织,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出现考核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报名统一安排在2012年12月25日-31日;
(二)笔试时间:2013年1月6日;
(三)面试时间:2013年1月18日;
(四)体检:2013年1月26 日;
(五)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原则上在2013年2月28日前结束;
(六)卫生系统招聘,春节后安排笔试、面试等工作。卫生系统非医学类专业的面试工作春节后由卫生局牵头组织。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2年12月25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
全额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由招聘办公室综合考虑其学历、专业、考试成绩和用人单位需求等因素统一拟定安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落实。
卫生系统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由卫生局根据学历和专业,按照本科到县直医院,专科到乡镇卫生院的原则拟定安置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落实。
(二)待遇。
1、全额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后,列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由县财政列支,法院书记员等10人待遇参照执行,由县财政列支。
2、卫生系统聘用人员,列入差额事业编制,工资福利按照卫生系统同类人员执行。
宁晋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