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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2012年12月30日
考试时间:2013年1月12日上午9:3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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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40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2年“大学生村医”计划实施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工作
今年全省“大学生村医”计划招募人数为1000名,经过岗位征集,省批准我市招募人数为103名。招募对象为临床医学(含中西医)、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和中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服务部门是乡(镇)卫生院并联系重点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内容主要是: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乡村医生、协助重大灾情医疗救助、协助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咨询服务、健康档案建立和常见病、慢性病管理等。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的可以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服务期限为2年。
(一)报名与招募
1、报名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务于2012年12月30日下午5:30之前将excel格式《沧州市2012年“大学生村医”计划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czbysjyzd@163.com。超过时间收到的报名邮件视为无效。
2、报名条件
按照属地生招募原则,即报名者应具备所选择志愿县市区户口;符合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处分。
考虑到实际,部分岗位要求公共卫生管理专业的,可放宽至临床医学专业。
报名本着自愿原则,报名人员应遵从《河北省2012年“大学生村医”计划报名登记表》(附件3)中本人承诺内容。
3、相关要求
报名所填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服务岗位和代码填写一致;服务去向按照《2012年沧州市“大学生村医”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所列岗位和代码认真填写;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和本人档案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由于计算机操作不当等未实现报名者不予补报。
4、招募考试
按照“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执业资格优先、有基层工作经验优先、中共党员和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采取考试方式,确定初选名单。
拟定于2013年1月5日前通过沧州人力资源网公布考场安排和考试相关注意事项。
2013年1月12日上午9:30-11:10在沧州行政干部学校(原市人事局院内)考试。
请考生届时关注沧州人力资源网,安排如有变动,不单独进行通知,因信息滞后等错过机会者责任自负。
5、名单公示
1月15日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依据成绩和岗位数额及分数相同者按优先原则1:1确定。
6、体检
1月22日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核,30日初选名单报省。
体检在省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市级公立医院进行。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程序报批后确定人选。根据全省部署,我市选拔招募工作于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
(二)培训上岗
岗前培训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和要求进行,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主要内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村工作基本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与从事服务内容相关的业务知识等。为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采取工作人员讲解政策、优秀大学生村医介绍体会、乡镇卫生院人员传授经验、有经验专家讲注意事项、组织大家实地考察等方式。培训结束时,大学生村医与县“大学生村医计划管理办公室”对接,签订《河北省大学生村医服务协议书》后,于2013年3月1日上岗服务。
(三)有关待遇
服务期间,比照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总和确定工作补贴标准。工作津贴、生活补贴,与当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同等待遇。在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其中,在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地方,应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其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