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2)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照常进行。笔试成绩与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的名单于2013年1月22日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3年1月26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组织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和成绩: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本人。
(三)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不能区分时,笔试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2.体检。体检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向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报考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根据《海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雇员制试行办法》(海委〔2008〕45号)要求,所有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雇员制。
5.报考岗位代码“27”的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6.在以上程序中,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选因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举报电话:88869628
七、本公告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8820668、88165192
附件:1.2012年冬季海安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