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苏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紧缺型人才公告(2)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形不成竞争的职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形成竞争的职位不设合格分数线。
面试收取费用100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着,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在体检前一天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公示无异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招聘相关信息将在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上网浏览查询。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288837
监督电话:0516-86288729
附件: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