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北部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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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5日—1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北部新区管委会大楼)213会议室
为大力引进高层次卫生事业人才,不断提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北部新区实际及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其中,公开招聘36名(见附件1),考核招聘14名(见附件2)。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北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公开招聘详见附件1,考核招聘详见附件2,年龄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
5、学历要求:具体岗位的学历要求见《一览表》;
6、具备《一览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并通过相应等级职称计算机及外语考试。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3年1月5日—1月9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66号金山大厦(北部新区管委会大楼)213会议室。联系人:张学倩 67463469 吴成超 67469690 胡晓娅 67463619。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须同时提供相应等级职称计算机及外语考试合格证)、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本人1寸免冠登记照1张,填写好《重庆北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北部新区网站政务公告栏上下载,网址:http://www.cnnz.gov.cn/)。
五、资格审查
由北部新区人事局、社发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