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资格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直接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于2013年1月7日下午14:00-17:00到上海同济大学经纬楼第二会议室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审(复)查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并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公布名单。
3、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个数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面试考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告知参加面试人员。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1月8日-9日,面试地点:上海市同济大学(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2、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面试课目。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对象名单将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事编制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95732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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