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荣昌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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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中段75号4-6)
为加快全面小康的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才3名,具体岗位详见《荣昌县2013年一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所考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其中:年龄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当日);
4.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身体要求;
5.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6.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选派大学生未解除协议的人员;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3年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荣昌县昌州街道昌州中段75号4-6),咨询电话:023—46773431。
3.报名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荣昌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重庆市荣昌县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确定为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