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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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3月20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详见《考生须知》,《考生须知》在3月18日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浙江财经学院文华校区,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83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8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为:杭州君临大酒店,地址:杭州市文一西路99号(乘车路线图详见附件),时间为9:00—17:0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
3.将于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贴好照片)。因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二专业报考的,第二专业所在院系必须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请提交保证在体检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书面承诺)。所在单位与报名时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交报名时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待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的待业证明,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及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6.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或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7、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我国驻外使领管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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