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济南)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信息资料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9:00—11:0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合格人员不足1:5比例,按实有过线人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面向社会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等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六、考核和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同一招聘计划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考核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其他工资福利待遇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附件:
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