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闻出版总署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新闻出版总署机关办公楼
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号(乘地铁4号线菜市口站东南出口或西北出口出站,路口东北侧100米;乘公共汽车102、105、109、603、70菜市口北站下车,路东。)
候考室:15层1502室
考 场:10层1023室、11层 1123室
(三)所需材料
考生须按《新闻出版总署2013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确认公告》的要求携带有关证件和材料,经资格复审后参加面试。缺少有关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注意事项
1、按照报考职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当天按规定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和侯考室,自行携带的须暂时交由监考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后归还。
3、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署。对有人放弃的职位,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递补。随意放弃面试的,我署将按要求记录在案。
4、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面试后即离开考场,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
5、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等严重违纪情节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我署负担。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参考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其他注意事项
面试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将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联系电话:010-83138767、83138771
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
2013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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