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48人公告(2)
(二)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招聘单位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专业笔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1)面试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护理岗位2013届考生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准考证)、职称证书、论文著作发表及科研项目情况、工作经历证明等,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面试审核时考生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并在招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江宁人才网进行公示。参加面试的考生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在区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区卫生局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和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网站。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技能考核
根据工作需要,护理岗位须进行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2012、2013届毕业生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及专业技术资格的、护理岗位(2013届毕业生)试用期满未能取得执业护士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六、招聘工作监督、咨询电话
(一)考务咨询电话
江苏省卫生人才服务中心:025—83620823
联系人:严周忠
(二)招聘咨询电话
江宁区卫生局:025-52137216
江宁区人社局:025-87187233
(三)招聘监督电话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附件:《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