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江苏南通如东县教育系统招聘76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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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三楼311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东县教育系统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至1995年2月期间出生)。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至1995年2月期间出生)。
3.应届毕业生指2013届国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本县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1.报考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春季如东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9~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三楼311会议室(如东县掘港镇黄海西路)。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②《如东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③身份证、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教教师岗位的可暂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东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2013年3月12日在如东教育网(www.rdedu.net)、如东人才网(www.rdrc.gov.cn)公示。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如东人才网、如东教育网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县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2年3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地点: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教育局404室)。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3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到如东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