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池州市事业单位招聘14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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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9:0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池州市委组织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池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招聘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其中参加全省统考岗位的149名招聘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列入招聘计划的各招聘岗位,一律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二)民主公正、竞争择优。本次公开招聘在适应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按照加强党委、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的要求,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依托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服务平台,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管理,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具体分工是:
市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审核、核准招聘计划、统一组织实施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测试。报考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办理报批聘用手续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分级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全省统考岗位的招聘计划为149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月26日起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池州市人民政府网(www.chizhou.gov.cn)、池州先锋网(chizhou.ahxf.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ahczhrss.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池州人才网(www.ahczhr.com)等媒体上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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