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淮安市淮安区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2)
(四)体检与考察
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考生合成后总成绩,按同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和考察由淮安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3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执行。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aian.gov.cn)、淮安区卫生局(http://www.haczwsj.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与管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区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察局0517-85912401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5912042
区卫生局0517-85915707
本简章由淮安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区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