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青海省地震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考核及聘用前公示
面试结束后的次日,我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青海省地震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
我局将根据面试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国地震局网站(网址:http://www.cea.gov.cn/)和青海省地震局网站(网址:http://www.qhea.gov.cn)上公示,并报中国地震局审批。
五、相关待遇
我局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经考试考核批准聘用后,7月中下旬由我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者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
应聘人员在聘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待遇和单位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六、信息公布方式
中国地震局网站(网址:http://www.cea.gov.cn/)和青海省地震局网站(网址:http://www.qhea.gov.cn)上及时公布招聘有关信息。
七、联系方式
对在我局招聘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向青海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咨询。
联系人:刘海宽联系电话:0971-6119063
李东华联系电话:0971-6155837
传真:0971-6155837
青海省地震局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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