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海省西宁市所属区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35人公告(2)
四、考试内容、时间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统一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以两项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教育理论(占笔试成绩的20%)、专业(占笔试成绩的60%)。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1:3以上,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所需比例,则取消此招聘名额。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具体笔试、面试日期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其他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公示,聘用单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
2、拟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历届毕业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试用期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享受有关待遇。
3、报名时缴纳150元报名费,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款。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根据我省相关政策,在我省服务的“西部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以及在我省安置的符合报名条件的未就业退役士兵(出具省级相关部门证明),经验证并公示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咨询电话:
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1-6163992
西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0971—8213176
西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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