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浙江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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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3 月11 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瓯海区景山街道昌新路3号)109 办公室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下属事业单位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中法律3名、财会1名、审计1名、心理咨询1名,详见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3 月11 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瓯海区景山街道昌新路3号)109 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ouhai.gov.cn)或温州人事考试网(www.wzks.cn)下载《瓯海区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写并在声明栏中签名。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证明)、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瓯海区检察院检察事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等材料后接受报名资格条件审查。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现场缴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考务费为4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考务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缴费确认后,领取《领准考证凭证》,考生凭《领准考证凭证》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5、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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